发布时间:2024-06-28 18:07:18 浏览次数:4 公司名称:[许昌]304不锈钢复合管桥梁防撞道路护栏(福来顺)金属制品生产厂家
许昌304不锈钢复合管桥梁防撞道路护栏(福来顺)金属制品生产厂家是专门从事 道路护栏厂家的生产厂家,加强品质的管理是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条件,我们不断以系统、正规化的品质管理体系作为坚强的后盾,使企业实力向更高目标迈进。因而,我们严格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即加强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又对塑立统一的企业形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凝聚精神,体现品质内涵!
我们坚持“和谐、谦学、务实、创新”的企业使命,改变一切不适应市场发展趋势的经营观念与行为习惯,进一步激发团队的激情与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我们的创新能力,不断超越自我,创造一种蓬勃发展的动力之源,以快速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
我们相信:在“合作发展、共同提高”的基础上,我们全体员工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新的工作思维和务实的工作做法,团结一致,奋勇拼搏一定能够在经济舞台上达到既定目标,并与所有的合作伙伴共同发展。
工业建筑中: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m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900mm;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不小于20m,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mm。桥梁护栏,桥梁防撞护栏 民用建筑中:临空高度24m以下,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24m及24m以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栏杆,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3.4中规定: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这是强制性条文)